本报记者 赵 静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科学高效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
2020年,省政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及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制度引领,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年”活动。
一年来,省政协对标对表全国政协部署要求,紧盯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从政治建设、履职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建立健全省政协工作制度和机关工作制度23项,编制完成《政协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工作制度汇编》,在制度集成和制度执行上求实效,推动政协整体工作质效显著提升。
着眼新要求 强力聚共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7次强调“凝聚共识”,明确了“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为人民政协做好新时代凝聚共识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辽宁正迈入新发展阶段,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迫切需要政协牢牢把握新的历史方位、锚定使命任务,在建言资政的同时,强化凝聚共识作用,真正做到“双向发力”。
2020年,省政协在创新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政协辽宁省委员会关于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意见》,推动凝聚共识这个重要职能落地生根,促进凝聚共识工作走深走实。
“《意见》围绕为什么凝聚共识、凝聚谁的共识、怎样凝聚共识三个核心问题展开,对凝聚共识工作提出指导性要求。”省政协研究室副主任梁笑颖介绍,《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在建立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等方面,着力做好凝聚共识工作,努力画出最大同心圆。
“只有不断探索创新途径载体,凝聚共识工作才能走深走实。”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赵连生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建立健全学习座谈会制度、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委员讲堂工作机制以及大力倡导委员读书活动等方式,更好调动委员履职积极性,发挥好政协组织联系广泛优势,为辽宁振兴发展凝聚强大向心力。(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