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度建设 提升工作质效

辽宁日报 2021年01月25日

(上接第一版)

聚焦主责主业

提高协商实效

只有建立高质量的工作制度,才能更好保障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

提案是政协履职的重要方式。为进一步提升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2020年,省政协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其中,将“高层领导督办”形成制度,明确提出“主席、副主席每年督办重点提案不少于一件”,主要采取视察、调研、提案办理协商、走访提案承办单位等方式进行督办。同时还结合辽宁实际,提出“重点提案一般应在6个月内办复”,明确了时间限制,保证提案办理效率。

“遴选重点提案比例设置为一般不超过当年立案提案总数的5%,同时要求集体提案比例不少于重点提案总数的30%,以确保遴选出的重点提案质量。”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立新表示,这项制度的确认提升了重点提案的办理实效,有助于形成标杆效应,推动一批重点建议的落实和成果转化,有助于政协更好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

大会发言是一种重要的协商方式,是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的一项重要民主权利。

省政协机关二级巡视员李豹介绍,2020年他们牵头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大会发言工作规则》,这也是省政协积极推动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成果,有助于提高协商质效。这项规则的制定,让委员在大会发言时有规可循、有章可依,有助于引导委员坚持调研于协商之前,精准选题,提高建言资政的含金量,更好完成“履职作业”。

抓好制度执行

防止“制度上墙”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一年来,省政协积极推动各项制度落实落地,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

落实党对政协工作全面领导制度,省政协研究制定《省政协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办法》,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制度,全年就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15次,有效保证党的领导贯穿政协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2020年,省政协通过制定《调研报告转化落实办法(试行)》,建立完善调研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

此前,省政协深入开展“补齐经济结构短板”产业大调研,形成了大量有含金量的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2020年7月,省政协以科学编制我省“十四五”规划为议题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提出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形成区域发展新格局、打造数字辽宁和智造强省等26条建议和23个专题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些政协“好声音”被充分采纳,将在我省“十四五”规划中得以体现。

省政协还修订了《界别组活动实施办法》,规定每个界别组活动从每年至少活动一次增加到每年至少活动两次;制定《政协辽宁省委员会智库管理办法》,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大智力支持;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市、县(市、区)政协工作指导的意见》,召开“加强和改进市县政协工作”课题研究座谈会,推动市县政协工作进一步创新发展。还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委员学习工作的意见》《关于主席会议成员加强与委员联系的办法》等,均在实践中一一落实。

制度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与时俱进,以更加符合时代要求、更加符合政协工作规律、更加健全完善合理的制度创新,推动政协制度不断成熟定型,推进我省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省政协秘书长李树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