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英明
人大监督是宪法和监督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权力,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贴近民生,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国家机关依法行权,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更好地助力辽宁振兴发展。2020年,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报告、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监督形式,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项,开展执法检查10次、专题调研30次、专题询问2次、视察1次。
聚焦营商环境加大监督力度
优化营商环境是推进辽宁振兴发展的突破口。省人大常委会连续4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涉及营商环境的问题及时交办、跟踪,提出强化服务意识、完善简政放权方式方法、围绕市场主体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等建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省人大常委会视察全省学习实施民法典情况、调研我省“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等,不断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调研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将11个具体问题反馈给省政府。省公安厅组成专班部署整改工作,个别车管办事大厅内存在有偿中介、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尺度不一等问题,目前已得到有效解决。
调研省法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听取审议专项报告。首次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广泛收集律师、人大代表、专家、检察官等提出的意见建议100余条,变“打包整改”为“清单督办”,促进问题解决。
生态宜居是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涵。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环境保护监督办法,持续推动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听取审议我省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督促环保达标,整改取得实效。持续跟踪大伙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推动打好饮用水水源保护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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