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葛红霞
李女士:我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孩子3岁,在附近幼儿园就读。目前由于家里发生意外,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导致保教费不能全额缴纳。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幼儿园入园资助金吗?
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资助范围内幼儿园就读的,与本地幼儿享受同等资助政策,每学期评定一次。你的情况符合我省学前教育入园资助金申请条件,可以通过正常程序进行申请。
为维护教育公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能够正常接受学前教育,几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针对学前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2018年至2020年,我省投入专项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7万人次,发放入园资助金6309万元。
学前教育资助范围为经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以及面向大众、收费标准与本县(市)区区域内同级别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大体相当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小规模幼儿园,但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资助对象为我省学前三年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包括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幼儿、享受特困供养政策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以及父母残疾或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上述幼儿园就读的,经教育部门审核认定后,与本地幼儿享受同等资助政策。幼儿园对在园儿童家庭经济状况每学期评定一次。
我省入园资助金标准为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每人每月200元,农村每人每月100元。符合条件的家长持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持扶贫手册,残疾幼儿及残疾家长持二代残疾证,低保幼儿持低保证;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或受到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持有关情况说明,由幼儿监护人填写申请表,交幼儿园审核存档备查。幼儿园组织评审和公示,最后,由教育主管部门按资助标准,将资助金汇入家长指定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