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税务出台“四不得” 保障税费缴纳顺畅

辽宁日报 2021年01月12日

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提出要求,强调在今年首个“大征期”到来之际,全省税务系统要做到“四不得”。

税务“大征期”指的是按月或季申报的纳税人、缴费人都要进行全税(费)种申报的期限。届时,激增的“报税潮”可能给信息系统带来超常压力。“四不得”的提出,就是为了增强全省税务系统的风险意识,保障税费缴纳顺畅。“四不得”包括:税务部门不得进行大规模数据查询和下载加工,不得对硬件、网络等基础环境、相关配置等做变动,不得在正常工作时段进行批量业务数据处理,不得出现值守方面的缺漏。

为真正压实“四不得”责任,省税务局结合实际,扩大风险排查范围,截至目前排查出风险点12处,发现的3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根据当地各税费申报的特点,综合考虑纳税人类型、规模、办税习惯等诸多因素,省税务局制定了错峰计划,防止出现办税服务厅聚集和系统拥堵现象,实现均衡申报。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省税务局特别提醒纳税人、缴费人,最好通过电子税务局、辽宁移动办税APP等“非接触”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业务。

佟海艳 本报记者 唐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