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省下发 以工代赈资金7320万元

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辽宁日报 2021年01月10日

本报讯 记者李波报道 1月8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2020年,我省共下达以工代赈资金7320万元,全部用于支持11个已脱贫的省级贫困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按照把农村群众组织起来参与工程建设、用劳务报酬取代直接赈济、支持和引导广大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的要求,我省去年共下达732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其中争取国家资金6090万元,省本级配套资金1230万元。在岫岩满族自治县、义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彰武县、西丰县、朝阳县、建平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北票市、凌源市、建昌县,以工代赈资金或用于乡村道路建设,或用于小流域治理,或用于村容村貌整治,组织投工投劳群众3600余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00余人,受疫情影响滞留人员300余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约920万元。通过实施这些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既改善了当地的生产生活条件,优化了发展环境,也为困难群体提供了就近就业获取劳务报酬的机会。

据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一笔以工代赈资金要实现四方面的效果。一是工程项目的选择要彰显补短板作用;二是项目实施要有利于拓宽农村就业渠道;三是要引导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四是要通过项目引导农村低收入人口克服“等靠要”思想,增强他们依靠自身劳动实现增收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用好用足以工代赈政策,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促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的同时提升他们的劳动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