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 最高可获千万元扶持

辽宁日报 2021年01月08日

本报讯 记者孙大卫报道 日前,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通过了《对入驻示范区沈抚产业基地新材料暨智能制造领域成果转化项目给予资金政策的支持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沈抚示范区产业发展局局长张剑说:“从目前来看,这个支持高科技项目的‘硬核’政策领跑东北,对单个项目能有这么大的支持力度在全国也不多见。”

近年来,沈抚示范区不断深化院地科技合作,汇聚创新资源,立足服务国家重大工程研发需求,围绕着主导产业,借助国内重点科研院所技术和人才的优势,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努力吸引创新要素向沈抚示范区聚集,推动示范区的高质量发展。

据悉,《意见》对入驻沈抚产业基地的项目、研发团队和科技人才等划定了重点支持领域和条件,明确了支持路径和方式。沈抚示范区面向重点科研院所在示范区域内转化的科技成果和团队,每年将提供最高5000万元的扶持资金,单个项目和团队最高每年可获1000万元扶持资金。

同时,沈抚示范区还按照主导产业相关扶持政策标准,为项目方租用办公场地和公寓等方面予以一定租金支持。另外,沈抚示范区还积极探索补助资金包干制的管理办法,与具有实际转化能力和投资能力的项目团队签署合同,在明确必要的产业化效益和使用范围等约束条款的基础上,支持研发团队将补助资金自主应用于购置升级实验设备、材料等研发必要范围,最大限度地保持研发人员自主性和补助资金的有效性,力争实现科研人员便利、科研进展迅速、资金使用规范、社会资本参与、转化效果明显、地方经济发展的多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