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水平制度供给护航高质量发展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〇二〇年立法工作综述
辽宁日报 2021年01月07日

本报记者 赵英明

沐思想之光,循法治之道。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省委部署要求,积极开展以高质量地方立法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的实践探索,地方立法工作展现出新气象。

提供高质量制度创新成果

全面依法治国,地方立法是重要基础。省人大常委会自觉在大局下谋划和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助力振兴发展。在确定立法项目上,主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省工作大局,通盘考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立法,坚持按需立法,急用先行,确保地方立法工作始终与改革发展同向而行。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省本级地方性法规9件,专项清理43件次,其中修改39件次,废止4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和决定43件、自治县单行条例和决定6件。

用地方制度建设成果贯彻落实好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我省立法的核心目标。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一体践行、立体推进、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和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领域立法,作为全省立法重点,要求省和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集中立法资源和力量认真组织实施。一年来,全省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中,重点领域项目占比达到九成。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省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在安排立法项目方面,着力在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烦心的事上加大立法力度,积极推进城镇燃气、电梯管理等民生领域立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有力支撑改革重点工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围绕服务和保障做好“六项重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确保立一件成一件,在有效管用上下功夫。

优化营商环境,是开创辽宁振兴发展新局面的突破口。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提出的“六项重点工作”,第一条就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