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举措强化采空区排查治理

辽宁日报 2021年01月06日

本报讯 记者刘佳报道 1月5日,记者从省安委办获悉,我省制定出台四项举措,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空区风险管控,坚决遏制因采空区引发的各类事故。

省安委办明确,各市要立刻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空区预防、治理、监测工作,尽快完成历史形成的、危险性大的重点采空区治理任务,建立采空区隐患防治长效监管机制;督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进行实测勘查,“无主”采空区由属地政府组织开展核查、普查工作,全面细致摸清采空区规模、分布特征、稳定性状况、处理方法和治理状况等情况,建立健全采空区治理工作基础档案。

省安委办要求各级政府和矿山企业设立专项资金,认真研究制定治理方案,科学组织施工,有塌陷风险的要立即封闭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短期内无法完成治理的采空区要建立监测预警系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发现采空区情况不掌握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未及时治理的,要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督促企业落实治理责任,在矿山关闭前要督促企业完成采空区治理,对逃避治理责任的,要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列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