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发工作方案

进口高风险非冷链 集装箱货物需检测消毒

辽宁日报 2021年01月06日

本报讯 记者孙大卫报道 1月5日,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下发《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凡来自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内的货物外包装、集装箱内壁及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均需接受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后方可入辽。

该《方案》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了细致分工,对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把好入口关,科学确定检测消毒范围。各口岸城市要会同当地海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依据集装箱货物的风险情况,确定口岸和后续环节开展检测和消毒的范围。

《方案》明确,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作退货(退回)或销毁处理;其他货物经消毒处理后放行,无法实施消毒处理的,作退货(退回)或销毁处理。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口岸环节被抽中的进口集装箱货物,由海关部门指导查验场地经营者或进口企业实施预防性消毒。

《方案》强调,口岸外需设置独立或相对独立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贮存区域,对进入我省的进口集装箱货物实施集中消毒,并建立工作台账,指定专人进行统一登记管理。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开箱,在国内运输段,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物流企业落实运输车辆船舶等装载运输装备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和定期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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