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有力推动国企改革

省属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应派尽派

辽宁日报 2021年01月06日

本报讯 记者唐佳丽报道 2020年12月30日,省国资委再次向监管的省属企业派出26名外部董事。至此,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实现了外部董事应派尽派,11户企业外部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达到或超过半数。

实行外部董事制度,并逐步实现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中占多数,是我省国企建立规范董事会至关重要的制度性安排。2019年8月27日,省国资委召开省属企业外部董事制度建设工作会议。会上,25名外部董事正式上岗。我省省属企业外部董事选派采取的是“1+1+N”的辽宁模式,第一个“1”是来自富有改革实践经验的中央企业退休领导人员,第二个“1”是企业所在行业专家,“N”是法律、财务、金融、公司治理等方面专业人才。

“通过一年多的实践发现,拥有辽宁国企以外视角经历的外部董事,使省属企业董事会决策视野更广阔、决策意见更全面、风险防控更有力,董事会决策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也得到提高。”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继首批外部董事上岗履行职责后,省国资委积极筹备第二批外部董事委派工作。坚持一企一策原则,根据企业需求、人员专业经历等,研究制定《第二批省属企业外部董事专业构成及人选计划》。通过与国务院国资委、辽商总会、省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努力扩大外部董事人选来源渠道。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和战略发展,去年,省国资委又向能源控股集团、交投集团、水资源集团、辽宁控股集团等省属企业派出26名外部董事。

加强对外部董事服务工作,也为外部董事在工作中找准重点和关注方向提供了帮助。省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董事会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对保障外部董事履职、建立沟通和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有关部门还通过列席企业董事会、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外部董事工作状态和履职尽责情况,完善对外部董事履职的支撑服务工作。

随着外部董事对我省国企改革支持作用的持续增强,省国资委也在进一步壮大省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规模,努力使人才库凝聚的人才资源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服务国企改革发展工作。目前,省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已达到99名。

据介绍,沈阳、大连、本溪、营口等市监管企业也都建立了外部董事制度,其中,沈阳市市属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