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少明报道 健全基层消防监管责任体系,筑牢基层消防安全管理防线,是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的重要一环。在近日出台的《大连市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中,大连市提出,要在乡镇布点建设小型消防站,织密灭火救援网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规定,县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预留消防队站、训练设施等建设用地。在本级政府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促进消防事业发展。
要依法建立消防站和政府专职消防站,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公益属性,采取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设营房,配齐装备;按规定落实其工资、保险和相关福利待遇。同时,加强城镇消防站建设,采取新建、改建、配建、租赁等方式,重点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全力推进小型消防站建设,构筑覆盖面更为广泛的灭火救援网络。
大连市提出,要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县级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要安排必要的资金,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业务经费支出;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基本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并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具备条件的,可选配小型消防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