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普法做起 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根基

——我省“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侧记
辽宁日报 2020年12月31日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品质量安全进校园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现场。

辽宁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现场。

锦州市妇联以“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为契机,到古塔区罗台子镇开展普法宣传。

丹东交警支队在鸭绿江断桥边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全力打造安商兴商的发展环境。

核心提示

“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启动以来,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充分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压紧压实普法责任,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逐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

加强统筹部署 完善工作机制

高起点谋划。2019年11月,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开展“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的通知》(辽法办发〔2019〕17号)并召开了全省开展“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今年初印发了《2020年度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0年度省(中)直部门普法责任制清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预防个人极端事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领域,细化普法重点任务、重点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压紧压实普法责任,推动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高质量推进。省司法厅采取“一月一调度”的办法,对标对表,强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全省14个市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沈阳、大连等市还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各省直单位下发了开展宣传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窗口、门户网站、LED大屏幕等开展普法活动,并加大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普法力度,及时向管理服务对象普及法律知识。

始终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

突出重点。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665次,举办宪法讲座等活动456场。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共计25.6万余人进行了宪法宣誓。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共同举办2020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省司法厅在“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累计参与人数达8.5万人。全省青少年学生8万余人次参与有奖答题活动。140多万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学习宪法相关知识。辽宁代表队参加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获得了优异成绩。

氛围浓厚。省司法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等部门,围绕产权保护、企业融资、合规经营、公平竞争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工作人员、律师、普法志愿者等深入企业,开展法治讲座、座谈交流、法治体检、法律咨询等活动共计186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1.3万余份,解答企业法律咨询3300余人次。全省各级普法工作者、律师、普法志愿者等,围绕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合同债务以及非法集资、传销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村民评理说事会等活动2640余次,发放民法典手册、宪法折页等宣传资料12.1万余份。围绕社区居民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22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8.3万余份,举办普法讲座1000余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沈阳市、大连市、锦州市、阜新市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普法志愿者到驻地部队,针对涉军婚姻家庭、房屋买卖、土地征收、就业保障等纠纷,举办普法讲堂、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盘锦市为驻地部队带去了法治文艺演出。省司法厅悬挂宪法宣传路旗11公里。辽宁广播电视台利用《辽宁新闻》以及东北新闻网等全媒资源及时报道各地宪法日主题活动。全省各地共设置宪法宣传点2.9万余个,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8500余万次,发放宣传资料412万份,举办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1163场。省内各级普法公众号发布宪法宣传图文2.1万余篇,1600多个微博和300多个普法微信群实时推送宪法宣传信息。

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入开展

做好统筹谋划。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活动的通知》。省委组织部将民法典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内容。14个市和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将民法典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必学内容。各级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把民法典宣传融入司法、执法、法律服务全过程。省司法厅组建了辽宁普法讲师团,选聘省内民法专家学者赴各地开展民法典宣讲。

紧抓重点对象。省委政法委依托视频网络平台开设辽宁政法大讲堂,定期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省司法厅购买1.5万册民法典分发给省直各单位,印刷5万套民法典挂图发放给各级国家机关、1万多个村民“评理说事点”、基层街道社区,并组织律师举办了6期专题讲座,每场人均3000人(次)。在“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民法典知识测试,累计参与人数12.9万人。14个市和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共组织党委(党组)中心组民法典学习230余场,聘请民法专家学者开展主题讲座310余场。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并将民法典内容纳入12个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年度活动计划。

聚焦关键领域。聚焦矛盾预防化解。广泛宣传婚姻、继承、交通医疗、邻里物业等法律规定,推动民法典进社区、进农村、进集贸市场、进田间地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全省1万多个“评理说事点”全面开展民法典宣传普及工作,共悬挂民法典宣传标语(挂图)12.4万余幅、摆放民法典宣传材料840万套,开展“民法典法律大讲堂”等活动1200余次、参加人员逾万人。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广泛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重点宣传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规定。省司法厅在“网易辽宁”平台刊发涉企普法案例268篇。全省检察院系统集中开展“民法典检察宣传周送法进企业”系列活动。各地组织律师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5200余次。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广泛宣传自然人、法人、土地承包经营者等相关法律规定,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本溪、铁岭、阜新、朝阳等地开展系列下乡文艺演出活动230余次。全省9万多名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将民法典宣传与村民矛盾纠纷化解相结合,不断提升农村干部群众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创新载体形式。各地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主题街路广场,通过宣传挂图、标语、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大连、鞍山、锦州等地在宪法主题广场增加民法典法治元素,并新增了一批民法典主题公园、街路。各地紧跟微时代发展趋势,运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通过图解、动漫、微视频等形式,及时推送、转发民法典解读。全省各级国家机关重点普法新媒体累计推送民法典解读文章8400余篇、视频3.6万余条。省、市律师协会积极在公众号、自媒体刊发释法案例、法条解读、播放普法短视频,成为民法典宣传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确保普法实效

在“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中,我省组织开展了“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

服务联防联控。疫情期间,全省加大涉及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发布力度,有力震慑违法行为。省司法厅率先组织编印《新型肺炎防控法律知识50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印制1万册及时发放给省直机关。组织律师团队在“网易辽宁”平台对疫情期间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阅读量达400万次,并把栏目内容做成电子书在新媒体上广为宣传。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价格违法典型案例30个。省法院印发《关于依法严厉惩治妨害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有关刑事犯罪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对13类涉及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依法从快审判、从严惩处,共分三批集中公开宣判21起涉疫情犯罪案件,并召开历史上首次网络新闻发布会,驻辽30余家新闻媒体通过微信群“围观”网络直播涉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有5万余名网民点击关注。省卫生健康委依托12320卫生健康热线,向全省群众提供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咨询服务,接受疫情相关投诉和举报。省疾控中心印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宣传手册》等材料2万套,营造良好的科学防疫氛围。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坚持监督检查与宣传教育并举,深入宣传疫情防控法律法规。部署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粮油保供稳市宣传活动。公路路政巡查车、养护扫路作业车等在公路街道沿线巡回播放防疫宣传音视频,扩大宣传覆盖面。全省400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和8.5万余名员工,组织了形式多样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活动,引导居民依法科学防控,为抗击疫情筑起一道坚固防线。全省普法工作者、法治宣传志愿者、农村“法律明白人”等队伍勇做疫情防控“逆行者”,充分发挥法律专长,联合辖区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科学有序安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在乡镇街道、社区农村、集贸市场,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普及法律知识。广大律师、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司法鉴定工作者为群众提供远程在线服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最大限度降低面对面接触感染风险。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主动了解村(社区)的防疫情况,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非现场服务形式解答法律问题。

构建全媒体宣传网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走进机关单位、农村社区、大型商场、公交场所等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共印制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06.8万册(份),协调有关单位出动法治宣传车5657台次,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条幅、漫画图版4.3万幅(张),利用3.2万个应急广播喇叭播放防疫法律知识,在城乡营造了依法防控疫情浓厚法治氛围。充分发挥以“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为代表的微信、微博、抖音、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矩阵直观快捷、互动共享优势,策划开辟了“社会治理法治先行”“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我们在行动”等系列普法专栏,发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利用218个新媒体平台发布疫情防控信息40445条,阅读量达到2000万次,多篇宣传报道被 “学习强国”等平台采用。各地大力推行移动终端疫情防控普法,运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通过图解、动漫、微视频等形式,及时推送、转发疫情防控知识。

持续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省司法厅向省直机关发放《外商投资法》读本1万册,发动全省编发《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挂图2万套,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报告会115场3万余人参加,开展法律法规培训100余场次10万余人参训,制作法治宣传展板2500多块,印制普法宣传资料50多万份,深入企业、社区、园(景)区解答法律咨询8万余人次。组织律师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5200余次。省法院、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座谈会,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组织法律服务团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商会”活动,举办民营企业“守法诚信”“法律风险防范”等各类专题培训班,引导民营企业守法经营,不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进一步加大预防命案法治宣传力度。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了《关于深入持久开展公共安全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决预防重特大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发生的通知》,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17个部门开展以《刑法》《治安处罚法》等为宣传重点的公共安全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省司法厅会同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编纂了《化解社会矛盾普法警示案例选编》,内容涵盖防卫过当、受骗伤人、醉酒伤人、钱款纠纷、情感纠葛、生活琐事等领域。省司法厅与辽宁电视台联合打造《金牌律师团》普法栏目,在卫视频道黄金时段开播以来,热度不断攀升,冲上微博热搜前三,最好收视率在全国卫视频道排名第七。

明年是“八五”普法开启之年。未来五年,是辽宁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极为关键的五年。辽宁全民普法工作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全力以赴、精益求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满意度,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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