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食品领域查办行政案件3030件

落实“四个最严” 守护“舌尖安全”

辽宁日报 2020年12月30日

我省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查验食品进货商资质。(资料片)

本报记者  赵 铭

核心提示

2020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为抓手,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一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始终以落实“四个最严”为主线,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优化监管机制,凝聚监管合力,加强专项整治,全省食品安全总体保持平稳态势,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防控体系全面升级

为了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责任,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省委、省政府组织召开食品安全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全部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果断采取行动,着力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贸市场、餐饮、第三方冷库监管,对直接从口岸或外省进入我省的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首站定点冷库贮存制度,做到“批批检测、件件消毒”。建成“双向溯源”的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实现进口冷链食品信息与国家有关信息平台对接,严防严控疫情通过食品传播风险。

2020年,各级食安委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全省食安治理体系更加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全面升级。

建立最严标准。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5项,制定林业地方标准250项。推行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公开承诺制,备案企业标准1617份。推进品牌建设,培育名牌农产品218个、农林产品地理标志111个,创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6个、农业特产之乡101个。宣传落实农兽药残留等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使用进行跟踪评价。

实施最严监管。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和安全利用任务,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防治流域水污染,优良水质断面显著提升,劣五类断面全面清除。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和农畜产品准出关,落实农兽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制度,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0%以上。兽药生产经营者100%实现电子追溯;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主体名录库并开展双随机抽查,3.53万吨农产品带证销售。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分级管理,实现全省监管全覆盖。加强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成食品和食用农产品4批次/千人抽检任务,食品安全风险发现能力居全国前列。

实行最严处罚。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制定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实现国内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领域审查制度的多个首创。实行农产品网格化监管,规范执法文书5000余件,完成80%基层食品监管机构规范化目标,监管人员人均培训80学时。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新建辽宁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系统。全省查办行政案件3030件,罚没金额1321.64万元;刑事立案501起,涉案金额4.68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69人。

坚持最严问责。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巡视内容,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指标。坚持结果导向,对失职失责、落实不力等问题依纪依法追究了相关公职人员的责任。

以食品安全建设年为抓手

解决群众关心突出问题

这一年,全省各地区以深化食品安全建设年为主线,抓重点,补短板,深入开展十大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有效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

开展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全省监测食品样品1566份,监测点实现全覆盖,设立哨点医院1428家。

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有机肥推广同比增长15.25%,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示范基地15个,确定兽用抗菌药减量试点30个。

开展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创新制定主体责任基本事项清单和监管责任清单,落实驻厂监管制度,省内婴配乳粉生产企业100%实现追溯。

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对全省各类复课学校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者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持续保持100% ,“互联网+明厨亮灶”率达54.7%。

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联合开展城镇及农村超市源头治理,发展终端网点50个,新建乡村电商服务站80个。推动腌菜大坑整治和产业升级,1.63万个腌菜大坑被填平,推进14个大中型腌菜基地的建设。

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率达90%,外卖封签实现全域覆盖,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达100%。

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持打建结合,对1.2万余家保健食品经营者推行“一店一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100%,规范整改558家。

开展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建设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11个,建成粮食产后服务项目60个。

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格进口商备案管理,建立常态化冷链食品核酸监测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冷藏运输船船员100%核酸检测,推进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消毒。

开展“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监督检查和质量提升行动,组织第三批创建申报。完成大连、盘锦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省级验收,并支持锦州市开展创建工作。

动员各方力量

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今年,全省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提升企业诚信经营意识等方式,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基本形成。

督促市场主体承担主体责任。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公开承诺制,树立正向激励机制,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五大活动”,全年创建省级小作坊规范管理示范店1500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90家、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125条、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1572家、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100家。

加快推进食品企业复工复产。深化“放管服”改革,生产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小作坊、小餐饮许可审批全程电子化。通过政府统筹、金融助力模式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6万余户食品经营单位免费参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辽菜品牌,打造特色食材基地48家、名店88家和名菜126道。

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作用,全省聘任社会监督员8312名,推动1.2万名驻村第一书记任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在辽宁卫视黄金时段开设《食安辽宁》栏目;发布《关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判白皮书》。全年监测食品安全舆情1.3万余条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省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好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第三年攻坚战,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