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荣琦报道 12月28日,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对提离大连水运口岸的进口与内贸冷链食品集装箱及散货开展线上委托消杀。
通知要求,自2020年12月28日起,凡经大连口岸提离的进口与内贸冷链食品集装箱、散货的消杀信息将统一纳入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进行管理。所有进口与内贸冷链食品集装箱、散货从港口码头提出前,货主或其代理商需通过线上委托的方式向消杀处理公司提出消杀委托,委托后,消杀公司需反馈消杀结果报告单,企业可自行下载打印。
货物消杀委托信息的申报主体对所委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不按照规定如实进行消杀委托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记入企业或个人征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