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促进家庭社会和谐

——省妇联扎实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综述
辽宁日报 2020年12月28日

本报记者 王 坤

今年7月,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反家庭暴力经常性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反家庭暴力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解,明确责任部门,要求各地妇联要开展家庭暴力隐患排查和分析研判工作,注重发现家庭暴力隐患,主动排查家庭暴力线索,加强家庭暴力现状的监测预警和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分析和研判,并为受暴的妇女儿童提供维权服务和关爱帮扶。

联动排查、提供维权服务和关爱帮扶,是省妇联扎实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有效形式。近年来,省妇联高度重视反家庭暴力工作,扎实推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全省各市开展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10类重点家庭进行排查化解,对家庭不睦、争吵不断的家庭予以重点关注,对极易升级、激化引发“民转刑”案件的家庭暴力案件重点跟踪化解。基层妇联发挥社区(村)治保主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妇联干部、调解志愿者等作用,持续关注重点家庭情况,形成跟踪化解记录。2017年至2020年11月末,共排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30193户,家暴隐患1360户,重点跟踪家暴家庭348户。

省妇联联合省公安厅构建联动处置机制,确保家庭暴力处置及时有效。近年来,省妇联联合省公安厅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对轻微家庭暴力行为采取行政指导措施,对施暴人进行教育训诫。实施家庭暴力告诫以来,公安机关发出告诫书996份,行政处罚308起,刑事处罚33起;妇联系统受理家暴信访1939次,提供心理健康、家庭关系指导等维权服务2095次,跟踪回访1423次,转介其他机关225次,配合公安机关参与家暴告诫45次。

召开辽宁省反家庭暴力专项协商会议,健全完善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家庭暴力激化升级,对2019年以来上级妇联交办、各级妇联受理的家暴投诉进行跟踪回访,对长期没有解决的,跟踪服务和联动处置。

此外,省妇联积极探索在本溪、丹东、锦州、朝阳、盘锦、葫芦岛等市构建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心理疏导、关系修复为一体的婚姻家庭危机干预新机制,指导各地妇联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强化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

构建预防和教育机制,强化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全省各级妇联通过“3+1”模式妇女议事会多角度、立体化开展“互联网+”妇女普法宣传。加大与省律协的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行业特点,组成线上普法讲师团开展反家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内容纳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干部培训。利用“11·25”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