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多户实施重组改制企业的股权正式划转鞍山市

鞍钢与厂办大集体企业彻底分离

辽宁日报 2020年12月25日

本报讯 记者唐佳丽 刘家伟报道 12月23日,鞍钢集团与鞍山市政府签署协议,鞍钢110多家厂办大集体企业将股权正式划转到鞍山市政府,作为独立市场主体成为新的地方国企。这标志着鞍钢与厂办大集体企业实现彻底分离。

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中央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全国特大钢铁企业,鞍钢厂办大集体企业有着40多年历史,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大集体企业产权不清、机制不活等先天不足问题逐渐显现,改革任务十分艰巨,成为鞍钢集团和地方多年来想要解决而未能解决的历史难题。

为破解难题,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对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帮助协调相关改革措施扎实落地。

签约仪式上,鞍山市国资委与鞍山钢铁、鞍钢矿业公司、鞍钢工程发展公司签署了《鞍钢厂办大集体改革改制企业股权划转协议》,鞍山钢铁、鞍钢矿业公司、鞍钢工程发展公司、鞍钢众元产业公司分别与各厂办大集体改革平台工作组签署了《支持鞍钢厂办大集体改制企业发展协议》。

“两项协议”签署后,改制企业将在鞍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鞍钢集团支持下,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化体制机制,实施混改,获得更大的舞台、更大的空间,成为鞍山市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实施重组改制的优势企业划转到鞍山市,将组成新的鞍山冶金产业链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