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1.25万个家庭农场 纳入国家名录

辽宁日报 2020年12月25日

本报讯 记者蔡晓华报道 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率的不断提高,丹东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规模进一步扩大。截至目前,全市规模经营主体纳入国家家庭农场名录的总数达12501个,农民合作社达3322个。

年初以来,以“市级建立流转交易中心、县级建立流转市场、乡镇建立服务站、村建服务点”为目标,丹东大力推进流转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土地确权成果有效利用。目前,市本级已建立起产权交易流转信息平台并积极与省平台对接,实现了数据互联共享;市级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基本完成,东港市、凤城市建立起产权交易有形市场,全市80%以上的涉农乡镇能够开展土地流转服务工作,业务覆盖整个农村。严格落实土地流转申报、审批、登记、合同签订等相关制度,全市实现农村土地规范化流转7.46万公顷。其中,流转到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的土地达6.6万公顷,占流转总面积的89%。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发展的生力军。为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和规范化水平,推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丹东市出台《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经营方向由单纯粮食生产,拓展到粮油、蔬菜、水果、林下、畜牧、渔业滩涂、种养结合、设施农业等产业。截至目前,全市家庭农场由2014年的200余个发展到12501个,最大经营土地面积达66公顷,累计评选省、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199个。全市3322个农民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5.65万户,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达12亿元,实现了产、购、销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