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不良资产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辽宁日报 2020年12月24日

根据铁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签订的《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合同编号:中长资辽合字【2020】247号),铁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不良债权和抵债资产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铁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借款人、担保人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以及抵债资产关系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作为上述不良债权、抵债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以及抵债资产关系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以及物权责任。特此公告。

铁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