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质量信用评价 实施用户满意工程 助推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

辽 宁 省 质 量 协 会 辽 宁 省 用 户 委 员 会公 告

辽宁日报 2020年12月22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 21号)和中国质量协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用户委员会等15个部委会联合组成的全国用户满意工程联合推进办公室《关于实施“用户满意工程”的通知》的精神,按照“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要求,2020年,我省持续深入实施了质量信用评价,用户满意工程活动。

依据市场质量信用反馈和广大用户的评价意见,经各市各行业质协、用户委员会和质量主管部门的推荐,由省质量协会、省用户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审议,经省质协审定,省政府同意,决定授予5家单位2020年“辽宁省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质量信用AAA级)”;授予31家企业(质量信用AA级)、13种产品(质量信用AA级)、1项建筑工程(质量信用AA级)、10项服务(质量信用AA级) 2020年“辽宁省用户满意”称号。“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质量信用AAA级)”“用户满意建筑工程(质量信用AA级)”为当年的荣誉,“用户满意企业(质量信用AA级)” “用户满意产品(质量信用AA级)” “用户满意服务(质量信用AA级)”有效期二年。

对有效期满,未能通过“质量信用评价AA以上等级 ”和 “辽宁省用户满意”复评的企业、产品、服务,在今后的社会活动中不得再冠以“辽宁省用户满意企业(质量信用AA级)”“辽宁省用户满意产品(质量信用AA级)”“辽宁省用户满意服务(质量信用AA级)”称号。

辽宁省质量协会 辽宁省用户委员会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