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4日,记者从大连市纪委监委了解到,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连市坚持严字当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40起,党纪政务处分395人,组织处理249人,认定为“保护伞”79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对9个党组织进行问责。
紧盯重点深挖彻查,精准认定、精准处置,持续跟进全国扫黑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挂牌督办,以及中央督导整改期间侦办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中有关涉腐涉“伞”问题线索,对荆义章涉黑案、丁氏家族涉黑案深挖彻查。
聚焦征地拆迁、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紧盯基层干部中与群众联系密切、权力集中的“关键群体”,严肃惩治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837件,党纪政务处分2166人,组织处理687人。严肃查处涉及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查处了以瓦房店市就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张华峰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背后贪污腐败、失职失责等问题,查处了庄河市栗子房镇大屯村党支部原书记潘乃文为村霸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为震慑警示、规范指导、正本清源,大连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动以案促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通报曝光5批次、23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及失职失责等问题典型案例,持续释放有“伞”必打、一查到底强烈信号,在强大震慑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坚持边打边建、打防并举,与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协作,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监督重点,与市场监管等13个职能部门联合印发《大连市纪委监委机关与部分职能部门监督工作协作配合机制》,以强监督促强监管,提高政府部门治理效能。坚持“一案一整治”,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建章立制,进一步提升日常监管水平,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连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83份,做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治理一方。
刁吉辉 本报记者 王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