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直接登记即可成立

辽宁日报 2020年12月15日

本报讯 记者关艳玲报道 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从2021年起,对申请成立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不再需要有业务主管单位,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多元主体。这是12月14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的消息。

为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省民政厅日前出台相关措施提出,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公开募捐资格审核、慈善组织认定等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网办;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压缩到30个工作日,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章程核准、公开募捐资格审核、慈善组织认定的,由原来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文化体育类社区社会组织等,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

此外,为减轻社会组织审计负担,我省对全省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不再要求社会组织提供审计报告,由省民政厅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承担审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