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 见习记者陈博雅报道 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在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对涉及虚假诉讼的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黑龙江鸿基米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63名被冒名购房者,执行异议之诉系列案件作出宣判,并公布了相应的司法制裁和涉嫌刑事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决定。
经两级法院审理查明,鸿基米兰开发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黑龙江省法院裁定查封名下268套房产,为阻却法院对查封房屋的执行,鸿基米兰开发公司幕后组织部分购房者向黑龙江省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在全部128件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有63件所谓“购房者”系基于虚假事实并冒用他人名义提起,其中17件在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二审阶段,46件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二审判决支持了苏华建设公司的诉讼请求,准予继续查封案涉17套房屋。为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两级法院分别对鸿基米兰开发公司在每件案件中的虚假诉讼行为分别处以罚款100万元的民事司法制裁,同时将各案涉嫌犯罪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据了解,对鸿基米兰开发公司该批63件系列虚假诉讼案件中合计罚款6300万元,是近年来人民法院针对虚假诉讼行为开出的最大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