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不动产登记已达九成以上

已登记发证500余万宗,面积27万公顷
辽宁日报 2020年12月09日

本报讯 连日来,我省不动产确权登记质量大检查工作人员敲开一户户农家房门,就是否完成了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是否办理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进行询问、检查。“截至目前,全省农村不动产已登记发证500余万宗,面积27万公顷,登记比例达90%以上。”12月7日,在东港市十字街镇太平村,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按照国家部署,到2020年年底,我省要完成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颁证率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各级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基本建成,初步实现数据交汇,农村不动产纳入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基本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目前,我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为了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从11月25日开始,省自然资源厅组成5个工作组,分赴全省14市,对各地登记质量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督导组每市随机抽选2个县(市、区),每县抽选1个乡镇2个村,采取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大厅调研、查阅档案、会议座谈等方式,重点对登记发证、权籍调查成果、数据库建设、存量数据整合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地区,检查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负责跟进督导落实,确保全省该项工作年底前高质量完成。

据了解,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是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重点,要求已完成房地一体权籍调查且具备登记条件的,要尽快完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未开展权籍调查的,要尽快开展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并完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等。已登记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按照“不变不换”原则,之前依法颁发的宅基地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等继续有效,不重新登记。

张晟南 本报记者 刘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