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辽宁日报 2020年12月02日

2020年11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

脱贫攻坚以来,我省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推进“五个一批”等重点任务,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持续提升。但是,我省在扶贫工作中仍表现出产业持续发展能力不足、防止返贫致贫任务较重以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仍需深入研究等问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是抓产业。针对我省扶贫产业科技含量低、规模小、同质化现象严重等现象,首先要解决体制机制的问题,依靠市场机制,吸引龙头企业进入扶贫领域,拉长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通过农民入股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贫困户稳定收入。深入落实土地流转政策,支持扶贫产业发展,保证易返贫致贫人口通过资产收益、分红、工资等多种方式实现稳定脱贫。

二是保兜底。我省一半以上脱贫人口主要依靠综合性政策保障,三十多万贫困人口依靠低保政策实现脱贫,因此要继续大力做好低保兜底工作,巩固脱贫成果。同时,扶贫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保证扶贫政策与低保政策相一致。

三是扩医保。要扩大医保的覆盖面,逐步解决低保人口享受高比例报销医院数量有限的问题,真正实现病有所医,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四是稳政策。政策支撑是实现稳定脱贫的重要保障,除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外,地方政府应持续加强扶贫资金投入力度。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应重点研究如何解决边缘户、边缘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