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建议

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辽宁日报 2020年11月24日

本报讯 记者赵英明报道 11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省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报告显示,在国有资本投向和布局方面,结合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全省陆续组建了125户新企业集团;建立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项目库,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力度加大;2019年年末,全省318户国有“僵尸企业”全部完成处置。在国企改革方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完善,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在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监管方式向管资本转变,经营投资管理和责任追究逐步强化,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有力加强,并通过制定方案、组建集团等方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国有企业是辽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力量,要积极面对新问题新挑战,保持战略定力,树立发展信心,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大。针对我省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应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同时,高度重视企业债务风险问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方面,做好“十四五”优化国有资产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增强规划的前瞻性、战略性和指导性。加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在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社会资本和推进员工持股,推动公司治理多元化,切实转变机制,完善产权保护、股权激励、选人用人等方面制度建设。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用工市场化,建立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全省统筹谋划国资监管工作,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推动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优化监管方式手段,对不同企业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监管,强化监督协同、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调整优化管控模式,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要更加注重提升资本运营效率、提高资本回报水平。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高度重视企业债务风险问题。要用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发挥资本市场和各类金融机构在企业兼并重组中的作用,坚持一企一策,分类处置企业债务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