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文设立 高校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

辽宁日报 2020年11月21日

本报讯 记者葛红霞报道 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辽宁高校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决定设立高校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岗位吸引力、荣誉感,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

据了解,思政岗位津贴发放对象为专职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按照专职思政课教师每人每月1200元、专职辅导员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

办法要求,各高校将思政岗位津贴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其中公办高校在编在岗专职思政岗位人员津贴需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切实保障思政岗位津贴管理规范、发放到位。省教育厅将此项工作纳入高校年度绩效、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