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佳报道 为扎实推进我省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摸清我省海洋灾害风险隐患底数,11月16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了省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推进座谈会,听取沿海各市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会议对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做了动员部署,明确风险普查时间节点、重点任务、经费保障等内容,并邀请国家海洋局大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技术人员对风险普查的重点内容、技术规范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据悉,本次全省海洋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风暴潮、海浪、海冰、海啸、海平面上升5个灾种,内容包括致灾调查、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综合风险评估与防治区划,聚焦海岸防护工程、渔船渔港、海水养殖区、滨海旅游区等主要承灾体,分为省、市(县)两个空间尺度以及前期试点和全面普查两个时间阶段,我省将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凌海市海洋灾害风险普查试点任务,2021—2022年将全面开展我省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会议强调,开展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是做好海洋防灾减灾救灾的基础性工作,沿海各市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握普查工作目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