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截至目前,我省共培育32家房屋租赁企业,经营租赁住房50136套。
让“危居”变“安居”。作为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主要内容——住房安全有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让广大农民群众分享改革开放伟大成果的重要举措。
为切实解决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我省制定出台《辽宁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重要文件,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相关标准、工作措施等。
每年年初,住建部门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实行拉网排查,逐户鉴定,按照“应改尽改、不落一户”原则,将鉴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纳入改造范围,并对危房改造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2016年以来,我省共投入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52亿元,对14.01万贫困户的危房实施了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切实改善了农村贫困群众住房条件,提升了村容村貌整体水平,也让全省农村脱贫攻坚的脚步走得更扎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以解决“新市民”和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为出发点,建立由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大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城市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并对农村贫困人口危房实施“动态管理”“动态清零”,确保全省城乡居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