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围绕深化改革创新 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展专题调研

辽宁日报 2020年10月29日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10月15日至27日期间,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的7个调研组,分赴全省14个市及沈抚示范区,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我省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

调研组坚持问题导向,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方便程度情况、市场主体成本竞争力情况、高质量发展项目储备建设情况等调研重点细化分解为23项具体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在各地,调研组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情况汇报,重点与企业负责人及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座谈,听取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调研组深入部分市、区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税务大厅等服务窗口单位,通过个别访谈、现场查看、随机问询等方式了解情况。每到一地,调研组都深入多家企业实地调研,详细了解企业现状、发展前景、政策落实情况等。

调研组对各市及沈抚示范区贯彻落实《意见》及我省实施方案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同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调研组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意见》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全面落实省委要求,强化政治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对照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调研组强调,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着眼补齐“四个短板”,做好“六项重点工作”,突出落实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总要求,聚焦“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具体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持续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供给,扎实做好服务。

调研组要求,要强化“营商环境就是我自己”意识,真心实意帮助市场主体和群众做实事、解难事、办成事。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让企业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要加强部门之间协调,提升行政效能,不断提升营商环境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要以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承诺制审批流程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为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效提供制度保障。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办事流程,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切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和群众。

调研组指出,要巩固发展成果,破解发展难题。抓住影响区域发展的最核心要素,明晰成本在企业众多要素中的价值,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生产要素成本,用更加市场化的体制机制实现后发优势。要加强科技创新,倾心倾力引育新动能,用人工智能和数字技术为优势产业赋能,让优势产业迸发新活力。要重视人才引进和培育,创造拴心留人的就业环境,让各类人才安心安身安业,使人才成为项目储备和产业发展的最大优势。要编制好“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标对表重大部署,抓紧抓好政策落地。

本报记者 赵英明 侯悦林 杨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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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佩鑫 本报特约记者 费灵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