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铁英
开栏话
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
近年来,我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努力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补齐民生短板,持续完善政策体系,不断推出各项惠民政策,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今起,本报开设“讲政事”专栏,就群众关心的社保、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领域的问题,邀请我省权威部门予以解答。
刘某问:我今年46岁,铁岭人,长期在沈阳打零工,没有固定就职的企业,但想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我是否可以参保?参保需要哪些条件?个人缴费比例、标准是多少?到哪里办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答:
刘某属于城乡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今年5月,我省出台《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户籍限制,也就是说,不论是城市户籍还是农村户籍,都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政策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我省户籍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只要年满16周岁,而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自愿在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果是省外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刘某今年46岁,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要求。刘某是铁岭户籍,在沈阳居住打工,刘某可以到铁岭市户籍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如果刘某在沈阳已经办理了居住证,也可以在沈阳居住证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刘某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很灵活的,不是“一刀切”。我省设计了七个档次,参保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刘某可在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七个档次中自愿选择其中一档,按20%的缴费比例进行缴费,其中8%计入刘某个人账户。
我省是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全口径平均工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年公布一次。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只需选择档次,具体缴费金额社保经办机构会根据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进行核算。补充一点,按照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