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洪滔 刘海军
“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战略之举,是推动我国经济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的战略选择。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体现责任担当,在积极融入国家重大战略中把握机遇,辽宁须深入贯彻协调发展理念,立足全局,着眼区域,以区域协调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助推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是东北振兴必须抓住的重要机遇
东北地区正处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时期,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指明东北振兴的主要价值取向是立足区域、面向国内、服务人民,将推动发展实现人民美好生活作为责任和使命。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则明确东北振兴的基本要求是着重面向国内市场,充分开拓国际市场。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根本方法是发挥区域优势,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推动生产要素高度聚集,将区域协调、创新发展提高到新高度,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宽视野推动东北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东北地区协调发展具有基础优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程度和质量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体现,关乎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质量、社会幸福指数的提高。思想文化、制度机制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东北地区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现实基础。
东北区域共同体意识为东北地区协调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东北人在思想认识、生活习惯、区域发展定位等方面都已形成区域共同体意识,这成为东北地区协调发展坚实的思想文化基础;已有的制度机制为东北地区协调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自2003年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东北地区已在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建立了具有战略性、层次性、导向性的制度机制,如国务院主导制定的东北四省区行政首长协调机制等;东北地区的城市协同发展规划已初步形成,东北地区已形成以辽宁沿海城市群、辽宁中部城市群、吉林中部城市群和哈大齐城市群为核心,以国家级城市群哈长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为代表,以东部延边经济带和南部沿海经济带为支撑的区域协同发展格局。从传统产业到新兴产业,从国有企业到民营企业,从科技投入到产业创新……可以说,东北振兴发展的规划协同已经起步,产业协同正在推进,正为东北地区协调发展埋下种子、注入活力、布局未来。
以开放视野打造东北地区协调发展新局面
开放合作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载体。以开放视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打造东北地区协调发展新局面,是东北地区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应然逻辑。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打造发挥区域优势、对接国家战略、搭建合作平台、完善制度机制的协调发展新局面。
集聚创新资源强化区域优势。发挥区域主体功能优势是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实现东北振兴的重要基础,核心在于以创新强化区域优势。应紧紧抓住当前人才流动机遇,不拘一格引进人才、任用人才和培养人才;紧紧抓住科研评价机制改革机遇,充分协调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围绕转型升级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将产学研一体化推到新高度;引进、培育科技创新企业与区域内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形成协调创新集群,通过完善城市配套、孵化前沿技术、融合产业链创新链激发创新活力。
制定科学规划对接国家战略。对接国家战略、融入国家战略是东北地区协调发展推向新高度的根本要求,关键在于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立足国内面向全球。应着力推进东北振兴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对接和交流合作,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转移优势互补、文化康养旅游商业互促共进;抓住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机遇,推动传统优势产业、现代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协调发展,以现代产业体系抢占国内市场;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充分利用沿边沿海优势,在融入中日韩自贸区建设等方面不断向长远布局、往深处发力。
强化内外互联打造合作平台。打造合作平台本质是通过实现或增加有效供给催生新需求,使协调发展内外联动、双向互济。应面向国内国际市场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重构,协同推进高端产业承接与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升级,打造新型产业集群;以已有国家重大创新平台为依托,面向国内国际引智引资引企,推动产学研协同、制造业与金融业协调、科技创新与绿色制造互促、人才培养与政策保障共进,协同打造东北亚智能制造中心、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汽车产业集群、海洋产业集群、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等。
完善制度机制提供根本保障。制度是提升治理科学性和治理效能的最有效手段,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是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格局的关键环节和根本保障。应加强顶层设计,形成立体化政府协调机制;重视政策的协调有效供给,加强跨区域、次区域规划,提高区域协调政策精准性;完善区域互助合作机制,将平台建设、规划衔接、利益协调、信息共享、政策对接等作为协调发展制度机制的重要内容,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全方位、常态化、效能化。
(作者单位分别为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东北大学东北振兴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