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辽沈大地岸常绿水长清

辽宁日报 2020年10月23日

(上接第一版)

水生态的修复治理也在同步推进。“十三五”期间,我省需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45万亩,预计至今年年底,全省可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40.8万亩。持续巩固辽河、凌河、浑河、太子河等重点河流封育88万亩,完成辽河干流新增河道生态封育48.19万亩。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累计完成各类水源环境问题整改516个。落实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政策,正在实施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8.8万亩芦苇沼泽湿地生态补水,实施沈阳康平辽河等8处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建立和不断完善河湖长制、河湖警长制,成为呵护全省碧水长流的“守门人”。“十三五”期间,全省3565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河流、7254条村屯房前屋后微小河沟、4个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315个微小湖塘全部纳入了河长制湖长制范畴,全国首创把779座水库、189座水电站一并纳入河长制,实现了江河湖库、大小河湖河长制湖长制全覆盖。按照“与河长对位”的原则建立了省、市、县和派出所四级河湖警长制,还建立完善河湖长制与河湖警长制协作机制。

目前,辽河、大小凌河生态封育区植被覆盖率明显提高,生物多样性明显恢复,水清、草绿、林茂的绿色生态长廊基本形成。展望“十四五”,我省将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水生态修复、美丽河湖建设、防洪保障能力提升等,守护辽沈大地水岸常绿、江河长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