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以体制机制创新 加速优化营商环境

辽宁日报 2020年10月20日

(上接第一版)全市大力推行由审批改备案、由备案改报告两种方式,其中由审批改备案事项42项、由备案改报告事项12项;减少审批材料,主要采取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两种方式,其中容缺受理事项104项、告知承诺(A类)事项43项、告知承诺(B类)事项6项;压缩审批时限,主要采取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方式,承诺件改即办件事项达150项。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鞍山市参考先进省市的经验和做法,经过充分论证,酝酿出台《鞍山市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涉及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7个部门,保留了重大行政裁决事项审核机制、行政裁决告知的规定,健全了行政裁决救济程序的衔接机制,增加了明确实施行政裁决的主体、适用范围、原则、程序的规定和期限的规定;丰富了建立行政裁决协调配合机制,搭建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