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防止楼盘烂尾

辽宁日报 2020年10月19日

据新华社银川10月18日电(记者任玮) 银川市将于12月1日起施行《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以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防止建设资金挪作他用导致后续建设和配套设施资金不足、出现延期交房甚至烂尾现象,从而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办法,银川市将建立统一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对预售资金实施网络化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选择资信良好、具备保证资金监管安全等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监管银行,设立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配合开展监管业务。一个预售项目只允许设立一个监管账户。

监管银行核实缴款信息后,将向购房人出具缴款凭证,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缴款凭证为购房人换取交款票据。如购房人申请商品房贷款,按揭银行将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把贷款直接划转至监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