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乐报道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即。为保证全省考试安全有序实施,日前,省司法厅向各位考生发出告知书,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各项防疫要求。
告知书明确,应试人员自考前14天(10月17日)起,不得去中、高风险地区,不得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接触。应提前申领并每日刷新“辽事通”或“防疫健康信息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持续关注健康码的状态。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应试人员自考前14天起,登录网站完成信息填报,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
应试人员出现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必须向考区司法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有效的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应试人员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以及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经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提出意见后,不准予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