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两年前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把脉定向、擘画蓝图。这是总书记对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系统思考和战略谋划。我们要站在关乎国家发展大局的高度,紧密联系辽宁振兴发展实践,学深悟透、准确把握,用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诠释对党忠诚。
在这一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就深入推进东北振兴提出了“六项重点工作”,第一项就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足见对东北、对辽宁营商环境建设的高度重视,将其摆在了突出重要位置,我们要深刻领悟蕴含其中的思想内涵和殷切期望。
对辽宁来说,优化营商环境已经不是战术层面问题,而是事关全局的发展战略问题。东北地区是最早进入计划经济、最晚退出计划经济的地区,体现在营商环境上,一些干部主动为市场主体考虑和服务的意识还存在差距,面对矛盾和问题,还存在着怕担责和“自我保护”意识。营商环境问题,既有思想认识根源,也是工作作风问题,反映的是干部和公务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担当和斗争精神,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外界评价一个地区的“晴雨表”和“风向标”,反映着外部形象和竞争力,必须解决好。
当前,我国正处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辽宁正在扎实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这就必须解决好体制机制问题和营商环境问题。不负嘱托、身体力行,我们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事关全局发展的战略位置,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努力营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并以此为突破口,解决好体制机制、产业结构、经济结构和对外开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重塑环境、重振雄风。
优化营商环境,首先要解决思想问题。我们要树牢共产党人的价值观,把“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体验”作为座右铭,常思长为。服务企业、为民办事是部门和公务人员的应有之责、分内之事,绝不能高高在上。只要把我们自己的“身段”放低了,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身份”自然就高了。各类公务人员要甘当“店小二”,引领形成“不求人也能办事”的社会心理和思维模式。如果有群众和市场主体评价我们像“店小二”一样,跑前跑后、战战兢兢、犹恐不及,这是莫大荣誉。
优化营商环境,要坚持制度创新。解决营商环境问题仅靠服务态度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提升服务能力,多出制度创新成果。制度创新就在身边,只要我们用新理念、新办法、新举措把过去不能办成的事办成了,或者把过去能办成的事办得更漂亮了,这就是创新。要多往下跑,深入企业,了解需求,倾听呼声,这是理念也是方法。(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