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此次营商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向明确、方法科学,既有对政府工作情况的总体了解,也有对企业需求的深入调研,达到了预期目标。检查报告内容比较扎实,做到了问题导向,既点明了存在的主要问题,也提出了很多针对性很强的意见建议。整体看,我省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有明显提升,投资吸引力和市场主体的满意度也在不断增强。但同时也要看到,与发达地区横向比较,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服务效能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是要明确努力方向。要以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和生态宜居作为营商工作的努力目标。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要对基层部门服务意识不强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与发达地区开展比较分析,从绩效考核、待遇职级等角度探索问题原因,研究解决办法。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简政放权方式方法。简政放权要以简政为主。同时,“放权”不能简单地由省直各部门自行决定,要由营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相关部门、基层干部代表等充分研究论证,以此确保权力下放的科学性。
四是要围绕市场主体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营商环境相关的调查研究要更多地深入到企业中去,要围绕困扰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开展跟踪检查。要创造条件让企业参与到营商环境建设中来,参与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