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条例

医疗卫生人员可越级报告
辽宁日报 2020年09月26日

新华社北京9月25日电 (记者邰思聪) 9月25日下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条例中规定,北京市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医疗卫生人员发现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线索的,向本单位和疾控机构报告,情况紧急时可以越级报告。

条例明确,北京市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完善报告系统,建立健全网络直报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可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部门电话、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报告。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高小俊表示,下一步,北京市将制定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清单,强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职责,开展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做好健康教育、传染病和精神疾病的预防控制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