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记者胡浩) 为构建比较科学完善的教师激励体系,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
意见提出从五个方面加强对教师的激励:注重精神荣誉激励,强化专业发展激励,完善岗位晋升激励,健全绩效工资激励,突出关心爱护激励。
意见要求,新增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进一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核定时向提高办学质量成效显著的学校倾斜;对具有高级职称、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至退休且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尤其是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要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力度,促进优秀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