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援助

推出“即时受理”“即时指派”制度

辽宁日报 2020年09月18日

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报道 9月16日,记者获悉,省司法厅将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助力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为中心,向广大农民工提供普惠、精准、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

加大办案力度。各地要坚决执行涉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等案件免予审查经济困难证明规定,持续为农民工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把建筑领域及劳动强度大、劳动保障条件差、易发工伤事故的行业作为维权服务重点,着力解决拖欠工资、工伤赔偿和劳动合同纠纷等事项,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推出专项服务措施,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申请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推行“即时受理”“即时指派”制度,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拓展服务方式。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与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老龄办等部门进行沟通与协调,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形成合力。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与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立对接工作机制,构建农民工维权平台,认真做好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及时介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行电话申请、网络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深入企业、施工现场等农民工集中的地区巡回受案;根据案件性质、法律援助人员特长等因素指派案件,推行点援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方便当事农民工异地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降低维权成本。

强化制度保障。各地要注重总结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经验,将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推动工作开展。要充分利用中央专项、中彩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加大涉及农民工案件资金保障,建立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经费保障机制,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办案人员及时足额领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