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多举措规范市民养犬行为

辽宁日报 2020年09月17日

本报讯 全面规范养犬管理许可制度、在重点管理区域内禁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严管携犬出户不牵领行为……9月15日,记者从盘锦市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到,通过近3个月的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市民养犬行为更加文明。

为了规范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盘锦市公安局联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始为期3个月的犬类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盘锦市将养犬行为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管理。重点管理区域主要包括市区及各县区主城区、居民小区、人员密集区域等。重点管理区内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和犬只登记制度,并且犬只要由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

为了使重点管理区域内禁止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有去处,今年6月22日,盘锦市犬只收容所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犬只收容所已经收容了97只禁养犬和流浪犬。

马开锋 本报记者 刘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