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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新任职区管领导干部接受廉政教育。 崔 轶 摄
本报记者 王 坤
提要
警示教育是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严厉惩腐的同时,高度重视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在沈阳市浑南区,警示教育没有停留在让党员干部“一走一看”的活动形式上,而是使其成为督促党员自觉拧紧思想“开关”的有效抓手。区纪委监委以案件查办为突破口,做到一案一震慑,一案一促改,一案一促建,即通过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健全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净化一方生态,从而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立。
实践证明,只有深刻把握不敢、不能、不想的内在联系,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结合起来,才能不让警示教育流于形式,把这项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取得标本兼治的积极效果。
刘某坐不住了。2019年5月的某一天,他带着一张存有49万元的银行卡,主动找到沈阳市浑南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李亨,交代了自己在前桑林子村土地征收中伪造合同并从中获利的违纪事实。
刘某是沈阳市浑南区李相街道前桑林子村党支部原书记。他之所以能够主动投案,和反腐败高压态势有关,更离不开浑南区持续深入的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是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严厉惩腐的同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通过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健全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净化一方生态,从而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立。
沈阳市浑南区以警示教育为抓手,把以案促改工作提升为一把手工程,通过案件查办,找差距、补短板,整治行业作风,重塑政治生态。那么,不断深入的警示教育是否发挥作用,效果如何?记者走进浑南区深入调查。
惩处一个 震慑一片 “这两年,积极配合组织审查调查人数明显增多”
案例是教科书,也是清醒剂。
“我想明白了,只有主动承认错误,才能避免陷入更大深渊。”这是刘某主动投案后和李亨说的话。
去年5月,浑南区纪委监委对前桑林子村村委会原主任付某某立案调查,事后以付某某为反面教材在全区开展系列警示教育,并深入前桑林子村开门接访。
刘某如实供述了2011年与前桑林子村原村委会主任付某某、沈阳顺河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原工作人员戴某贪污国家财产的犯罪事实。经调查发现,三人通过虚构土地租赁合同、地上物证明等材料的方式骗取拆迁补偿款188万余元。主动投案后,按规定,刘某将被从轻或减轻处罚。
“主动投案是警示教育的最直接效果。”浑南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丁洪彪介绍,2019年以来,浑南区已有两人主动交代问题。
“配合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也产生了多米诺效应。”浑南区纪委原常委、现任浑南区委巡察组组长何友仁表示,今年以来,在查办的全部案件中,主动配合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的人数占总体查办案件人数的30%,这在过去是没有过的。
记者了解到,主动向纪委监委说明情况或者在审查调查时主动配合,不仅有助于让问题干部改过自新,也为纪委监委查办案件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上的成本。
丁洪彪介绍,对主动交代本人违纪违法行为的,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或主动上交、退赔违法所得的党员干部,纪委监委将综合考虑问题性质、严重程度、认错悔错态度、退缴违纪所得等各方面因素,依规依纪依法分类处置。
丁洪彪说,浑南区始终坚持做到一案一总结,一案一震慑,一案一教育,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去年以来,浑南区纪委监委重点选择重大腐败案件、窝案串案和行业性腐败案件,在案发单位、地区、行业的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警示教育,促使查办案件充分发挥治本功能,成为党员干部敬畏纪律规矩的“活教材”。
浑南区殡仪馆原经理王某某到区纪委监委主动并如实交代了他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利益输送的违纪事实,并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30万元。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对他作出开除党籍处分。
一案一促改 一案一促建 “主动发现问题数量增多,信访投诉数量减少”
正风肃纪反腐,惩是手段,治是目的。
“主动投案和主动配合审查调查的事例和数据,只是警示教育的显性成效。”丁洪彪说,真正把更多党员干部拦在了违纪之前、歧路之始,让党员干部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才是开展警示教育的隐性之功、深意所在。
“周立民身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4月22日,浑南区农业农村局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宣布区纪委监委对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农村能源科原科长周立民的处分决定。
宣布处分决定只是警示教育的开始。之后,浑南区农业农村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自查自纠、建章立制,并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打出全面整改“组合拳”,让警示教育效果实起来。
“腐败就在身边,倒下的人就在眼前,这给我们彻底敲响警钟。”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炳信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过去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多半抱着‘看戏’心态,把案例当成‘故事’讲,当‘笑料’听,现在再不能把自己当成旁观者、局外人,得真正做到思想上受到警醒、行为上有改观。”
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不敢腐”震慑是基础,浑南区不断创新警示教育形式。今年,浑南区纪检干部深入发生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街道、行业和部门及容易出现廉政风险的重点部门开展宣讲,剖析案例,对纪律条例“掰开皮儿说馅儿”,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纪律,截至目前,已开展宣讲活动66场次,3662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
“不敢腐”震慑带来哪些变化?
据统计,2019年浑南区全年立案34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9人,和2018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28.6%、111.4%。
何友仁对此解释说,数量增长是重拳反腐的结果,而这其中“存量明显增加、增量显著减少”,说明违纪违法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也就是“减存量、遏增量”得到明显体现。
“不想腐”体现在机制建立上。通过警示教育,浑南区纪委监委做实日常监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促进“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从而达到“不能腐”的治本目标。今年以来下发纪律监察建议书16份,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13项,整改问题46个。
浑南区纪委监委晒出一份数据:“今年以来,各职能部门主动查摆问题数量增多,纪委监委监督发现问题数量减少,群众满意度增加,信访量下降10%。”
“不想腐”是目标。纪委监委在监督履职过程中,“四种形态”在浑南区得到综合运用。今年上半年,全区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7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占比94.88%。
“把违纪违法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层层抓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警示教育效果越来越实;纪委监委履行监督首要职责,以监督促完善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丁洪彪说,做实“后半篇”文章带来政治生态新气象,而这一转变,干部群众看得着,感受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