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崔治报道 8月26日记者获悉,锦州放宽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技能提升补贴是失业保险支持在职职工提高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降低失业风险的创新举措。它有利于引导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有利于弘扬工匠精神,推动我国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这次锦州明确参保职工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前来申领者,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可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对应等次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锦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锦人社〔2019〕84号)规定的补贴等次对应标准执行,受理机构、审核办法、资金来源均按原渠道办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技能提升补贴与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不可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