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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监测预警,确保早发现早报告。充分发挥发热门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门诊部、急救中心、药店等“哨点”的作用,一旦发现发热等症状,果断处置、立即报告。加强监督指导,开展检查暗访,督促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哨点”敏感性。严格责任倒查制度,坚决防止因职责落实不力导致的疫情扩散。
八、突出关键环节,迅速扑灭疫情苗头。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推广“10合1混采检测技术”,提高采样、转运、检测、结果反馈各环节匹配度和协调性,加强机动性、移动式核酸检测应急储备力量建设,确保随时可进行每日100万人份以上大规模检测筛查。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发挥集中救治中心作用,预先组建相对固定的高水平应急医疗团队,保证迅速整建制接管病区,确保“零死亡、零感染、零回头”。提升流调溯源能力,形成相对固定的专业团队,确保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4小时内完成流调工作。提升人员管控能力,发生疫情的市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对人员进出实施管控,对重点人群严格实行集中隔离,其他市要严防疫情输入,迅速切断疫情扩散的渠道。
九、提升保障能力,做足做好抗疫准备。做好物资保障,加强药品、口罩、防护服、检测试剂及设备等重点物资储备,确保各类防疫物资供应充足。做好隔离场所保障,准备符合标准、随时可用、数量充足的备用隔离场所,做到应隔尽隔、单人单间。做好人员队伍保障,加强防控人员专业培训,分级分类组建医疗专家、医务人员、流调溯源等队伍,确保各方人员迅速集结到位、及时有效开展处置。
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发布疫情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防止负面炒作、造谣传谣,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恐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增强防范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夯实疫情防控的群众基础。
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