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辽宁日报 2020年08月25日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和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9〕65号)要求,经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逐级推荐,并经全省财政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拟表彰辽宁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13个,先进工作者21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8月25日至8月31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24-22824496

附件:1. 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2. 全省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

辽宁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31日

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沈阳市沈北新区财政局

大连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

鞍山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丹东市东港市财政局

锦州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营口市财政局国库科

阜新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政府债务事务部

辽阳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

盘锦市大洼区财政局

葫芦岛市兴城市曹庄镇财政所

全省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

吴佳林 沈阳市财政局预算处(税政处)一级主任科员

赵 源 沈阳市财政局机关党委原专职副书记

陈 震(女)大连市财政局债务管理处处长

戚 力(女)大连市财政局教育和文化处处长

万 艳(女)鞍山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

柯 丹(女)鞍山市铁东区会计结算中心主任兼区财政局

办公室主任

刘 红 抚顺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刘艳秋(女)本溪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单 军 丹东市振安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曹 兵 锦州市黑山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国海 锦州市凌海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赵玉才(满)营口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同元 营口市盖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李会艳(女)阜新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何 颖(女)铁岭市昌图县鴜鹭树镇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主任(专业技术十级)

王志威 朝阳市财政局债务金融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杨育智 朝阳市财源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刘 宇 盘锦市财政局办公室(政策研究科)主任兼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主任

白 涛 葫芦岛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崔云峰 葫芦岛市绥中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新宇(满)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