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坤报道 无中生有、捏造事实、造谣中伤、诬告陷害,动机不纯的检举举报,对地方和单位正常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严重污染政治生态。近日,阜新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项行动,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提倡和鼓励实名检举控告,依规依纪依法检举控告。
据了解,专项行动从今年7月底开始,将持续100天,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及省纪委监委具体要求,重点整治“出于特定目的,没有根据、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歪曲事实、颠倒黑白,诋毁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伪造材料,故意捏造事实、恶意扩大影响,干扰换届选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强迫、唆使他人诬告陷害的”“故意栽赃嫁祸,发泄私愤,打击报复他人的”“虚构情节,意图转移视线,混淆视听,干扰组织审查调查的”“个人非正当利益或者不合理诉求得不到满足,而造谣中伤他人,企图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对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捏造违纪违法事实并重复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等行为。
阜新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阜新市纪委监委已出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集中开展对2019年以来的涉嫌诬告陷害、经核查失实、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重复举报等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启动核查程序,严肃执纪,严肃处理。对经核查认定检举控告失实和确属诬告陷害的,开展澄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