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出台25项措施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辽宁日报 2020年08月18日

本报讯 记者崔振波报道 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抚顺市出台《抚顺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个转企”企业给予2000元奖励,对“小升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的经费扶持,对相应的团队给予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科技项目资助。

《细则》针对抚顺市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强化竞争平等、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创业创新、加大要素保障,突出政策措施的特色性、可操作性、实用性,真正发挥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的作用。

《细则》有效期为3年,包括25项内容,主要从创优服务环境、支持项目建设、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强化要素保障、突出科技智力支撑、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细化。特别是在企业转型升级、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和培养、资本市场融资、招商引资奖励、质量管理创新等方面设立了支持政策。

按照《细则》,在推进“个转企、小升规”方面,本年度以前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在本年度转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每户一次性给予资金扶持2000元;当年新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鼓励各县区给予配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