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

辽宁日报 2020年08月18日

据新华社济南8月17日电 (记者 王志)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全链条”一网通办,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

以往,商品房交易时,开发商会与购房者约定交房后一两年开始陆续办理不动产权证。但由于有的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通不过,导致迟迟办不下来不动产权证。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住建部门规范购房合同,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时,开发项目就应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并作为交房条件写入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人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备案后,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和“泉城办”手机App网上申请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

在登记材料齐备的情况下,济南新建商品房在交付使用的同时,济南不动产登记机构及税务部门并联审核,1小时办结,当场核发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购房人申请领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的,可委托登记机构采取EMS方式快递送达,或选择就近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委托发证的窗口领收,从而实现“交房即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