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省本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20年8月5日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辽宁日报 2020年08月17日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省政府《关于辽宁省201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关于201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结合2019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审查情况,对2019年省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9年省本级决算草案反映,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7亿元,完成预算的122.3%,增长14.4%,加上中央财政返还性及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392.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683.8亿元、市财政上解省收入513.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9亿元、调入资金56.8亿元、上年结转53亿元,总收入合计390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3.9亿元,加上省对市财政各项补助支出2214.3亿元、省对市债务转贷支出638.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2.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4.9亿元、上解中央财政支出93.4亿元、年终结转48.1亿元,总支出合计3906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7亿元,完成预算的103.1%,下降14.7%,加上中央财政各项补助收入18.4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416.3亿元、调入资金0.4亿元、上年结转4.7亿元,市财政上解省收入0.3亿元,总收入合计457.1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6.8亿元,加上省对市财政各项补助支出20.6亿元、省对市债务转贷支出415.1亿元、调出资金1.7亿元,年终结转2.9亿元,总支出合计457.1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39.1%,加上中央补助50.1亿元,上年结转0.2亿元,总收入合计65.6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剔除调减以前年度项目支出结余14亿元,当年实际支出7.7亿元。加上省对市各项财政补助支出52.8亿元、调出资金19亿元、年终结转0.1亿元,总支出合计65.6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22.2亿元,完成预算的125.7%,增长26.4%,其中:保险费收入264.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31.5亿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剔除个人账户结余资金420亿元转为省级调剂金后,支出487.1亿元,完成预算的91%,增长8.1%。

上述收支增减变化的原因,决算报告和草案中作了说明。

2019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为8885.1亿元,其中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50.3亿元。

2019年省本级决算草案与年初向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0.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0.5亿元,主要是决算整理期入库的收入和下达的支出。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省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政府提出的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基础工作需要强化,预算编制在细化和精准方面还需要加强;省以上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监管需要加大力度,转移支付资金存在管理不规范、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在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账实不符、资产闲置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政策措施还存在落实不到位情况,造成预算资金闲置等问题。

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辽宁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决算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着力推动积极财政政策落到实处,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外部环境变化出现的新形势、新挑战,提出的有针对性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工作中,要加强对经济形势走向和潜在风险的研判,更好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作用,聚力增效,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加大宏观调控对冲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货币、社保、就业等政策合力,有效发挥资金作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资金资源统筹,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坚决落实真正过紧日子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加大开源节流力度,厉行节约办事业。要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决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从源头遏制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等行为。同时,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时收回沉淀资金,用于其他亟需支持的领域。省级财政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县级“三保”的投入力度,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区的支持力度,做好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防止“三保”出现问题。

三、提升管理水平,履行好管理责任,发挥财政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利用好中央两会确定的政策红利,加大对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的争取力度,积极发挥特别国债、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同时,要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完善管理机制,聚焦重点领域,优化投向结构,通过政府投资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配合,加快推动建设一批重大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升发展质量,真正发挥财政在稳定经济上的关键作用,维护辽宁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四、全面落实预算法要求,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收支行为。要按照预算法要求,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可压尽压原则,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实事求是编制收支预算。要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扎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提高评价质量和可信度。要强化结果应用,建立、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完善政策挂钩机制,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必问责,急需项目优先安排。

五、加强审计监督,抓好审计整改,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开展审计监督,加强对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和政策落实的跟踪审计。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结果清单制度,加大整改督促力度,对普遍存在、经常发生的问题,应从政策制度层面着手解决,逐步消除同类问题屡审屡犯现象。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工作机构通报,为人大依法开展财经监督提供有力支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